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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计量的特点可概括为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和法制性四个方面。
(1)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完全准确无误的测量,因此在给出量值的同时,给出适应于应用目的或实际需要的不确定度或误差范围,否则,所进行的测量的质量(品质)就无从判断,量值也就不具备充分的社会实用价值。量值的准确,是指在一定的不确定度、误差极限或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准确。
2)一致性是指在计量单位统一的基础上,无论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进行测量,只要符合有关要求,测量结果就应在给定区间内表现一致,即测量结果应该是可重复、可再现(复现)、可比较的。
(3)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量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使所有的同种量值都可以按照这条比较链,通过校准来向测量的源头追溯,溯源到同一计量基准(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使准确性和一致性获得技术。如果量值出于多源或多头,必然会造成技术和管理上的混乱。
(4)法制性源于计量的社会性。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有赖于科学技术手段,也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行政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于国计民生影响明显、涉及公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领域,或者需要特殊信任的领域,由部门主导建立法制保障,否则,量值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溯源性就无法实现,计量的作用也难以发挥。计量的上述四个特性是普通测量一般不具备也不必具备的,因此,仪器计量比普通测量更为严格。
比较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中“5.5.6 实验室应对测量标准的建立、考核、维护和正确使用制定的程序。”对测量标准的建立站位非常明确,而到了2018版,貌似有些弱化了,仅仅只是提到“实验室使用的测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大允许误差)应满足校准方法(如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和国家溯源等级图(国家检定系统表)等的要求”。但是比较二者区别无论是直接抑或间接均很明确提出了测量标准,就不得不承认测量标准在校准实验室中的地位和作用。
1. 当仪器设备测量结果与检测结果的运算无关,且对应的检测方法对其准确度也没有明确要求时,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必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2.当仪器设备检测结果以非数值(如阴性、阳性、检测、未检测等)形式报告时,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需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3.当仪器设备的准确度等级远(大于10级以上)检测方法所要求的准确度等级时,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必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4.给出的修正值/修正因子是否使用,还要看产生的偏差对测试有无影响,如无不需要修正。例如,一台恒温水浴槽使用温度为37度,向校准单位提出校准温度也为37度,校准后,37.0度的修正值/修正因子是+0.5度,如果某标准要求在37±2度,那么这台恒温水浴槽调至37度是满足要求的,则不用使用修正因子。
风险评估:行政部门执法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譬如公路测速仪,其数据准确与否将影响判罚,在行政当事人不服判罚时还可能引起诉讼。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强检计量器具应实行强制检定。若进行校准,即使测量数据准确,但用于判罚也于法无据。从以上分析可知,风险的影响度高,可能性大,应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应对:向委托的行政机关解释检定与校准在法律上的差异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本机构不具备检定的资质或条件。若实验室具备检定资质,先前也进行了检定,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一时不能进行检定,如果委托的行政机关坚持要实验室进行校准,实验室应让委托人了解校准证书的非法制性,否则实验室就有故意不告知的嫌疑,存在不诚信的风险。
例2:设备生产商为采购方代送检。生产商是校准实验室当前客户,采购方是设备使用人。
风险评估:由于设备生产商对设备的预期用途不明,而设备功能多、测量范围宽,生产商提出的校准参数、校准点不一定与采购方完全一致,当校准人员按照生产商要求或按常规校准时,使用人无法判断设备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往往要求重新校准。因此,风险的可能性有,但除了因再次校准增加实验室工作量,可能造成设备使用人验收延期外,没有其他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采取减少风险的做法。与送检人沟通,识别设备的预期用途与校准目的。若校准目的在于判断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方法的要求,则执行标准方法。若设备另有使用人,则尽量与使用人沟通,确认具体需求。
计量仪器管控应符合油田仪器管控的传统方式,且应确保计量仪器的完整性,提升计量仪器的利用率,没有重大计量仪器责任事故出现。计量仪器设备对实验室来说,是进行检测、校准工作的资源,也是确保仪器检测、仪器校准工作能够得到可靠测量数据的前提。因此仪器校准机构只有采用合格的计量仪器开展检测、仪器校准工作,才能得到科学、准确的数据。
仪器校准机构如何有效管理计量仪器
1、计量仪器的采购、验收
若要采购新的计量仪器,采购人员需要从经评审通过的合格供货商那进货。签订合同时,要标明采购仪器的检查(安装)、验收、维修等事项的具体应对方式。
仪器收到以后,仪器申请者或者应用者对到货单予以检查,对仪器的名称、型号、数目、金额等予以核对,若检查没有问题,再与仪器管理人员一起打开箱子进行查验,再次和装箱单进行核对,若没有发现问题则签字确认;若发现对不上,仪器管理人员需要马上封箱和供货商进行交涉,对问题仪器予以调换或退货,换过的仪器还应重复上述验收步骤。
申购部门的技术人员需按照自身现有的技术条件制定仪器验收计划,且在恰当的时间展开验收,并上交《验收测试结果报告》,然后对测试所得数据予以分析、评价。对于那些体型大的、构造精密的、不易操作的关键仪器,通常需要供货商对仪器使用人员进行操作与维护方面的培训工作。收到仪器以后,供货商派技术人员与申请者或使用者一并打开包装予以检查,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一块进行验收试验,观察仪器合格与否,以及有无满足预想的技术需求,试验情况正常与否等,后填写《验收工作纪要》和《验收测试结果报告》,若验收合格,双方一并签字,通过验收。倘若中途发现问题,处理方式与普通仪器一样。
验收合格的仪器要由仪器管理者与使用者一同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等材料,填好后将其和《验收测试结果报告》一同存档。
2、创建计量仪器档案
仪器应以一台一档的方式归档。档案中要涉及仪器的重要信息,且采取动态管理,随时添加与仪器有关的信息,与该仪器相关的体型较小的计量仪器允许和其一同归入该档案中,不过要分页进行登记。
仪器管理者对仪器进行验收时,需搜集验收所需资料、说明书等书面材料,同时准备创建仪器对应的档案。该档案要依照正规程序归档,各卷要设定卷内目次,便于查找。档案需涉及如下内容。
,仪器管理卡(需包括仪器全称、型号、供货商、售价等信息);
第二,采购仪器的申请、发票复印件、装箱单、验收单、验收时间和与之有关的材料、仪器启用时间;
第三,仪器使用、故障、检修、维护、位置变更等信息。
3、仪器的量值溯源
要想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部仪器都要采取量值溯源,仪器管理者要按类别登记送检仪器与能够实施校准、验证的仪器。每年年初就要上交仪器检定、校准计划,并依照计划实施。一般仪器的量值溯源手段包括检定、校准和验证。
3.1 检定
仪器检定即所有测定数据或运算规定的数值,均可借助一条已制定不确定度的对比链,与计量基准相联系,以确保量值的正确程度。计量检定的仪器都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可以依照。
目前,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仪器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一般有检定证书、仪器校准报告、测试报告和测试结果通知书等三种形式。检定证书是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仪器校正,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文件。检定证书依据的是国家或部门或地方颁布的检定规程,并给出合格的结论。仪器校准报告一般依据校准规范,给出校准点的具体校准结果与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但通常不作合格与否的结论。测试报告和测试结果通知书是计量检定机构在无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的情况下,为满足客户要求所采取的一种检校活动,通常按照客户或特定的技术要求,采用与计量标准装置给出的“标准值”相比对的方法进行测量。测试报告通常只提供测量结果,不包含符合性判定。如实验室目前使用的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仪、余氯检测仪、马弗炉等计量部门目前出具的均为测试报告。
报告证书确认应包括形式确认和内容确认(技术确认)两个方面。形式上需确认检定证书是否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仪器校准证书上是否有该校准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标识,以及校准计划要求的关键量值是否均开展了仪器校准,是否在仪器校准实验室认可范围内等。内容上确认证书报告中所列的测量溯源的证据(机构使用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等)是否在有效期内,准确度是否符合设备要求。关注还有仪器校准结果是否满足实验室预期使用要求和设备本身技术参数要求等。实验室还可以将本次仪器校准报告与上次报告加以比较,识别设备的量值、准确度、测量范围等与检测标准要求的满足程度,以及仪器校准因子变化趋势,从而策划相应的仪器设备管理的预防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
实验室应将测试报告确认的结果,输入到质量控制计划中,采用参加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的方式,确保检测结果的可比性。
主营行业:仪器仪表检测 |
公司主营:仪器检测校准,仪器校准检验,仪器校验计量,仪器计量校正--> |
主营地区:全国各城市有分公司,可安排上门现场检测校准服务。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5-10-24 |
员工人数:501 - 10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1 - 10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04-01-01 至 2036-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16年 |
登记机关: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700 万元/年 - 100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300 万元/年 - 500 万元/年 |
年进口额:人民币 200 万元/年 - 300 万元/年 |
经营范围:仪器检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质量控制:第三方 |
公司邮编:528400 |
公司电话:0760-88395616 |
公司传真:0769-23180907 |
公司邮箱:104620741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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